
岡山本洲工業區生產事業用地不容許引進產業類別一覽表
一、金屬冶鍊工業:以礦石為原料之金屬冶鍊工業,包括鍊銅、鋅、鎘、鋁、鎳、鉛、鋼鐵工業。
二、煉油工業:以原油為原料之煉製工業。
三、石油化學工業:指石油化學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包括乙烯、丙烯、丁烯、丁二烯、芳香烴等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
四、紙漿工業:以稻草、蔗渣、木片、樹皮為原料之化學紙漿製造工業(包括縲縈紙漿) 。
五、水泥製造工業:以礦石為原料製造水泥之工業。
六、農藥、環境衛生用藥及人用藥原體製造工業:指農藥、環境衛生用藥及人用藥原體製造工業(含環境衛生用微生物製劑)。
七、煉焦工業:以煤為原料煉製焦炭之工業。
八、皮革工業: 以生、熟皮或鹽漬皮為原料,經鞣革作業「濕操作」之皮革製造工業(但無濕操作之加工業除外)。
九、肥料工業:指各種有機、無機肥料之製造工業(但僅摻配者除外)。
十、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以石油化學基本原料,產製中間原料或產品之工業。
十一、廢料處理業:以廢料、渣為原料之製造工業,包括蝕刻液、廢油、廢溶劑煉製業、廢鉛、鋅、銅、鎳或其廢渣為原料之冶煉業及廢鐵為原料之電弧爐煉鋼業、廢酸、鹼處理業、廢五金焚化處理業。
十二、劇毒性或危險性化工原料製造業:氰化納、鉀、鋅之製造、溴化氫之製造,硬脂酸鎘、鉛之製造,有機過氧化物之製造,氯,石棉工業,火藥工業,鎳、鎘、鉛、汞電池製造工業。
十三、汽電共生工業:以化石燃料為燃料之發電工業(廢熱發電除外)。
十四、磚瓦窯業:從事紅磚之製造,主要生產設備為燒成窯。
十五、無機酸製造業:從事硫酸、鹽酸、硝酸、磷酸及氫氟酸之製造工業。
十六、其他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定之事業。
十七、表面處理工業:係專門從事表面處理之工業。
※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00年3月4日工地字第10000244251號函增列第十七項。
高雄縣政府與台開公司為繁榮地方經濟,加速產業升級,創造地方就業機會,根據經建會「振興經濟方案」促進民間投資行動計畫,選定台糖釋出之高雄縣岡山本洲農場開發為工業區。
經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奉經濟部八十五年三月十三日核定公告編定為岡山工業區。並於八十六年九月十七日更名為岡山本洲工業區。開發工程於八十六年開工,八十九年完工,八十八年十二月公告出售。
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高雄市縣合併後更名為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
鐵路交通資訊:
l 縱貫鐵路(距3公里)
公路交通資訊:
l 台1省道(寬40公尺,直接臨接)
l 台17省道(寬24公尺,距1公里)
l 186縣道(寬24公尺,直接臨接)
本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相當完善,如: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公園、道路、停車場、電力、水力、下水道、通信、隔離綠帶、景觀調洪池、環境綠美化...等。
環保科技園區為了環保,首創以”綠建築”規範建設一幢”環保科技大樓”,一、二樓有台電、中油最新環保研發設備展示區,提供民眾、教育單位、與學生作為環保教育展示所,三樓會議中心、四~六樓有研發單位,提供專業技術專家學者、技術指導等予各公司作研究諮詢,另有量產實驗產房,可供研發試量產作業。